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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关于暂停活禽交易实施集中宰杀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疫病的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县暂停活禽市场交易实施集中宰杀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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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及范围:自年2月4日起,全县所有农贸市场一律暂停活禽的交易,实施集中宰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固定门面(含餐饮单位)及流动摊点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
二、在此期间,县城规划区仅设一个活禽储备基地,具体地点为新丰县南区农贸综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