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为此,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推出民法典系列普法微视频,为你推送民法典知识普及。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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