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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坚持不懈把司法救助做好做实深情关怀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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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近日在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大堂前,一名妇女眼含泪水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双手说。

她是龙门县检察院司法救助申请人何某。收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后,她专程骑摩托车从韶关市新丰县来到龙门县检察院道谢,并将三面锦旗交到办案检察官手里。

深入调查取证解决抚养权纠纷

今年7月,龙门县检察院在提前介入的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潘某与何某婚后育有3名子女,两人年协议离婚后,潘某获得了其中两名子女的抚养权。潘某在独自抚养女儿与儿子期间,未尽抚养义务,除了白天忙于工作,很少顾及子女的学习、生活起居,还存在殴打子女的行为。这不仅导致两个孩子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起初,因为证据不足未能立案,何某对办案人员非常不满,多次情绪崩溃,拒绝和办案检察官沟通,甚至有轻生的念头。面对心情激动的何某,办案检察官多次致电耐心安抚疏导,缓解其悲愤焦急的情绪。经过多次耐心对潘某和何某进行释法说理,及时排解双方的负面情绪,避免了矛盾激化。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两个孩子愿意随生母何某居住生活,何某也愿意抚养。为切实帮助未成年人改善成长环境,龙门县检察院通过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支持何某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番调查后,龙门县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最终,该案经过龙门县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变更其女儿及儿子的抚养权,改由何某抚养,潘某给付抚养费至两个小孩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司法救助缓解申请人生活困境

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民心工程。在办案过程中,龙门县检察院了解到何某再婚家庭处境困难,丈夫残疾,3名子女均未成年,其本人为环卫工人,收入甚微,属低收入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龙门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为其争取到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及时有效地帮助申请人缓解了现阶段的困境。

“有什么我们能帮得上忙的,随时与我们联系。”当天,龙门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办案检察官鼓励何某直面人生挫折,重拾生活信心,并带其参观了该院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暖心的鼓励让何某十分感动,她说:“相信日子会越过越好。”

该院工作人员表示,未来还会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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