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刻,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为做好新丰县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该院牵头组织东区社区各成员单位*员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排查工作,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担当作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东区的超市、食品蔬菜市场和药店进行重点排查,共同开展疫情源头防控工作,保护公共利益。
●在超市
检察官详细向经营者了解超市的经营资质,营业人员测试体温登记记录、肉类食品的检疫证明、超市内部消*工作等情况,督促经营者履行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要求营业员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严格做到“一日一清场、一日一消*、一日一巡视”,同时向顾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继续做好体温免费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在市场
检察官走访蔬菜、猪肉销售商户,对部分经营者未佩带口罩、手套等情况,当即向经营者进行规劝。
●在药房
检察官了解口罩、体温计、抗病*类药品等疫情防护用品的价格销售和近期货源供应情况,查看店内消*工作以及营业人员佩带口罩和测试体温登记情况。要求药店工作人员严格做好对购买退烧药人员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并要求进店顾客必须佩带口罩、测量体温。
通过监督检查,检察官就上述场所中存在的营业人员自身防护不够、体温测量未登记以及退烧药未登记情况、防疫用品缺乏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县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履职,合力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舌尖上的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好社会公共利益。战胜疫情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呼吁全县人民携手共筑疫情防线!
编辑
张志伟
图文
潘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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