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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动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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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动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面试的通知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拟于2月7日进行的年劳动制书记员面试延期举行。现疫情形势已渐趋好转,经市院*组研究并经韶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现重新启动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制书记员面试和录用工作。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3:15开始

面试地点: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三、面试形式

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四、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4:3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15:00开始封闭抽签。14:45分未能进入候考室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当天验证考生健康码、测量体温并经简易消*后,方允许进入院内并参加面试。从入院到离开,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

3、面试前由考生自行填写《面试考生健康调查登记表》,并写出承诺书,承诺提供的健康调查情况属实、承诺其面试往返途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自行负责,于面试当天提交。

4、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候考室后,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

5、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并佩戴面试序号牌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不得自报姓名和准考证号,只得报抽签号。

6、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7、在面试中,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不得携带任何录音设备(包括MP3、MP4),不准用笔记录主考官提问的内容以及严禁在面试过程中吸烟。

8、在面试考室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9、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10、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11、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面试人员如不遵守上述纪律第2、3、4、5、6、7、8、9条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成绩。

六、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粤人社发[]21号文规定,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并在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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