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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户籍祖籍原籍出生地有什么区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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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中的秘密

您是哪里人?可能有的人还真不知道

文:枯木

最近几年,各地为了繁荣经济,纷纷推出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人才,户籍的逐渐放开就是其中之一。如今除了几个大型城市,基本上全国大多城市都放宽了落户政策,人们自由迁徙得到较大的恢复。

然而,得到某地的户籍,并不代表是某地人。如果填写过档案或者申请一类,都会列明籍贯地和户籍地,更详细的户籍簿上还有出生地一栏。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问:“您是哪里人?”,估计一般人都知道,这是问自己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或者出生地。

可是,由于以前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差别待遇,使得不少人以户籍地取代籍贯,因而在回答别人的时候,往往以户籍地答复,比如“北京人”、“上海人”、“香港人”等,或者以大城市取代小县城的说法,话语中似乎透露着高人一等的语气。

也许人们日常交谈没什么,不过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或者类似显摆的夸耀;如果上升到学术研究和历史考据上,这就是完全错误的,是和历史传统文化习惯和习俗相悖的。诸如研究某位历史名人,不能因为其出生在某地或者生活在某地决定其归属,而是严格地以其祖籍作为籍贯,这是古往今来约定成俗的传记标准。

那么,关于籍贯是如何形成的呢?为何出生地和户籍地都不能作为一个人的籍贯呢?下来我们就来简单谈谈籍贯的起源,以及户籍的历史发展和演变。

籍贯源自于氏族制度,是人类血脉得以延续的维系纽带,也是人类得以生存保证的血缘反映。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以血缘为纽带结合成氏族,群居生活,共同劳动和分享成果,便于抵抗野兽和外来入侵者,从而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在母系社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只有血缘关系而没有世代隶属关系,因而不易区分。直到父系社会出现,人们开始有世代人伦关系,祖父子孙依序传递,姓氏诞生,这样既可以追本溯源,又利于区分血缘远近,从而推动人类伦理的产生。因而氏族制度是籍贯制度的最早根源。

私有制诞生后,从封建社会开始产生家天下的概念,社会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君王的私财,其中人口是最重要的财富体现。因为我国古代一直是农业社会,农业是最基本的经济形式,而农业耕作需要大量人口,人们劳作除了满足自己的供给,还要缴纳税赋以满足统治者的需要,于是人口成为古代封建国家强盛的基础和保证。

同时,封建制的诞生,随着分封诸侯地盘和领域,人口作为最主要的私有财富,自然被诸侯王国划分。为了保证税赋收入和国家强盛,诸侯国不但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人口增长,而且对人口的流动予以一定的限制,从而保证自己私有财产的不外流和不断增值。于是开始对人口进行统计和区分,这就产生了籍贯。

“籍”,本义指的是登记造册的簿书。《周礼·夏官司马·大司马》:“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这里就是说明周代大司马的职责,依据全国的户籍来施政,《孟子·万章章句下》:“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意思是当时诸侯国害怕周王室颁布的官爵俸禄等记载危害到自己的利益,于是把这些记载书册都销毁了。可见在周朝当时就已经对全国人口进行统计造册。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不但对人口统计,而且还按照不同身份进行不同登记,如《管子·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乱。”,于是不同的身份用不同的簿书记载,后来“籍”逐渐分为演变成“籍口”(户籍)、“籍戎”(编入军籍)、“籍地”(官宦门第)等等。

“贯”:最早指用绳子贯穿成串,比如《列子·周穆王第三》:“入水火,贯金石”,《周易·剥卦》:“贯鱼以宫人宠”。后来词义发生扩展,其中之一用“贯”来形容序列和顺次以及人的祖籍地。比如《晋书·蔡谟传》:“上乱圣朝贯鱼之序,下违群士准平立论。”,《隋书·经籍志》:“其无贯之人,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唐代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后来有“贯序”(按顺序排列)、贯系(籍贯世系)、贯址(籍贯和地址)等词。

籍贯合在一起,大致最早见于三国魏晋时期,如《魏书·景穆十二王列传》:“遥以诸胡先无籍贯,奸良莫辨,悉令造籍。”,指出胡人没有登记造册,不能区分良奸;《魏书·宦官列传》:“石荣籍贯兵伍”,即其籍编于军队;《魏书·食货志》:“自昔以来,诸州户口,籍贯不实。”指出当时籍贯的漏洞。

隋唐以后,出现“贯籍”,并且籍贯和贯籍混用,一般来说贯籍指的是重新登记,而籍贯多指原有的祖籍地。如隋炀帝《答智顗遗旨书》:“又以僧末贯籍,许其出首。”;《旧唐书·杨炎传》:“玄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边将怙宠而讳,不以死申,故其贯籍之名不除。”指户籍;宋祁《孙仆射行状》:“迁至汶上,乐其风土,遂贯籍焉。”。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古代,籍贯主要和税赋以及职业关联较多,并且籍贯和出生地基本相同,因而籍贯就是祖籍地。然而,随着朝代更迭,社会变迁,历史上战火不断,并且各个时期经济发展不同,于是产生了人口迁移,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国观念,以孝治国,人们迁移后为了不忘祖先,思念故土,于是产生了“祖籍”概念,以示怀念。

比如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争霸以及争夺人才,人口流动频繁,有的到了其他国家开始定居,为了不忘祖先,因而后人以祖先的出生地和居住地作为身份地域的区别,为了表示和税赋有关的籍贯区别,于是用祖籍地来说明。比如战国诸子中,荀子赵国人,前往齐国;孟子邹国人,游历齐、宋、滕、魏等国;墨子宋国人,游历诸国;韩非子是韩国人,在秦国重用等等。

再到以后朝代,人口流动更为频繁,据统计,历史上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就有六七次之多,大的方向多为从北向南,从富庶转向荒漠,从而促进迁移地的繁荣。然而,故土难忘,故乡萦怀,祖先永远铭记,于是出现纳税的贯籍地和祖籍地完全不同的现象,这是历史原因形成的。

那么,为何会出现祖籍地和籍贯地相融合的情况呢?这同样由于历年战火兵燹以及制度变迁。在南北朝时期产生的九品中正制,使得门阀制度崛起,于是修《族谱》、《氏族志》成为风尚,豪门大家势力雄厚,以至于基本上掌握了朝廷大权。到了隋唐时期,为了打压门阀士族,一则是重新编修《氏族志》、《姓氏录》,收缴焚毁以前的族谱;再则是开科取士,从而门阀制度衰败。再到后来宋元明清几个朝代更迭,以前的家族族谱大多被毁,以至于后人只能凭记忆修撰,五代以上大多湮灭不可考(当然指的是大多数,并非个例)。

人口迁移虽然时有发生,可是大规模的迁移毕竟是少数,和整体固定在一个地域生活相比微不足道。从历史上来看,我国人口整体相对比较稳定,人们习惯了在一个地方繁衍生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从而形成了独特的生活习惯和语言特征,于是,后人的后人逐渐以可以记述的祖先居住地为祖籍地,祖籍地和籍贯地在不发生迁移时,就会逐渐融合,因此后来逐渐二者所指相同,而原有缴纳税赋的“籍贯”或“贯籍”逐渐用“户籍”代替,而“籍贯”则专指祖籍地。

那么,如何来确定人们的“籍贯”?国家现有关于户口登记的政策,就是依据历史传统以及习惯制订的,《公安部公通字[]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从国家规定可以看出,籍贯其实就是祖居地或者原籍地,国家规定了三代,有的人填写的时候可能会在朝上追溯一两代,因而基本上是曾祖父的家乡作为籍贯,相对比较宽松。而户籍,多以长住工作地和生活地为准,因而,每个人的籍贯和户籍地以及出生地有可能不同。

综上所述,如果谈及每个人的籍贯,那么指的是该人的祖籍地。如果谈及现有户籍或者身份证,则是以登记地为准。而出生地,我国和其他国家不同,基本上户籍登记以父母户籍地为准,因而对出生地没有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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