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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4 17:42:00

文/羊城派记者张文通讯员黄健婷温菁余燕菱

韶关新丰一名男子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知悔改,将法律法规当“儿戏”,不仅打砸政府值班室玻璃、阻碍供电技术大楼建设施工,甚至殴打施工工人,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和行政法规。近日,陈某被新丰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收监执行。

年9月8日,男子陈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新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前两年,陈某尚表现良好。但自年下半年起,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陈某却频频出现“出格”行为,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年6月29日,陈某用石头打破当地某镇政府值班室玻璃,被当场发现。当被问及原因时,陈某称自己喝了点小酒、意识不清醒,所以才耍起“酒疯”不慎将玻璃打破,后新丰县司法局给予其警告处罚,并将其由普通管理调整为重点管理。

年7月16日,陈某与其所在村部分村民认为,某镇供电局在建设技术用楼过程中占用了他们所在村的部分土地,故聚众前往阻挠施工。陈某驾驶一辆小车到建设工地堵住施工大门,扬言“你们再开工,我连人都打”,阻拦工人施工,并推倒施工场地竖起来的铁柱及砸烂围墙的铁皮。

同年8月5日,陈某再次和部分村民到建设工地阻拦施工,期间还动手殴打施工工人,打碎了项目部的茶台,态度十分恶劣,并扬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清算”。案发后,新丰县公安局某派出所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20日。

年8月17日,新丰县司法局认为陈某多次违反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建议法院撤销对陈某的缓刑,予以收监执行。

新丰县人民法院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后认为,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及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新丰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对陈某宣告缓刑5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3年。

什么是缓刑?如何对待社区矫正?

新丰县人民法院法官解释称,缓刑是一种非监禁刑,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依法应当接受社区矫正;法院判处缓刑不等于免予处罚,不用收监不等于自由。缓刑的目的在于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督促其遵纪守法、接受改造。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缓刑考验期间应认真对待社区矫正,自觉接受日常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各项管理规定,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学习劳动技能,努力改造自己,适应社会,做守法公民。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官提醒,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要以为被处以缓刑、假释就可以“高枕无忧”,不可放松改造、放纵自己,而应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治,用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错误,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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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派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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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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